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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处及附属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的信息,各申报单位的结题率将是影响该单位项目申报数和立项数的重要因素,因此为了使 2008 年我校申报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项目结题及中期执行事宜通知如下:
一、到期结题项目:
1 、请各部门积极组织在研科技厅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科技厅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做好到期项目的结题工作。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应申请延期(每项只允许延期一次,已经申请过延期的项目必须做结题)。
2 、按科技厅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的要求,对于报送了结题验收纸质材料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还必须从“申报用户”生成验收意见书,提交承担单位和主管单位审核,再经科技厅核准后,该项目在系统中的状态才会由“在研”状态转变成“已评审或验收”;
3 、对于报送了成果评审纸质材料的项目,科研处将与科技厅联系,按时按评审管理程序完成项目的评审。
二、未到期项目:
1 、所有未到期项目必须通过科技厅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填写中期执行情况工作。否则将影响 2008 年学校申报科技厅课题工作。
三、填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请务必在 2007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各自单位的网络系统提交工作。提交后请电话联系科研设备处。 22861013 , 22861007 。
附件: 2007 年应做结题和中期执行人员名单(部分人员已经于 10 月 25 日之前提交故未列入此表)
注:部分专家项目可能已经完成结题,但是在科技厅系统仍然显示为在研,请上系统填写验收意见书提交,待科技厅审核后方会显示为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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